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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建筑包括哪些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工業、民用與公共建筑(建筑物、構筑物)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結構工程、屋面工程、內、外部的裝修裝飾工程上下水、供暖、電器、衛生潔具、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裝工程。
二、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規范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的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工程項目,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管理范圍,承擔各自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分段發包或者指定的專業分包工程,分包單位不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發生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工程項目安全保障體系。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工程項目應當建立以責任人為核心的分級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當負責本工種的安全生產。項目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員應當在書面交底上簽字,并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3)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應當符合建設工程安全標準。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天氣條件的變化,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的顯著或危險部位設置符合標準的安全警示標牌。
(4)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中可能導致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設施等做好專項防護。
(5)施工現場暫時停工的,責任方應當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并承擔所需費用。
(6)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現場設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災易發生部位作業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應當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7)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及噪聲,振動對人和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三、建設工程技術管理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1)進場后及組織全體工程技術人員對圖紙、相關規范、規程等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習,掌握建筑物的各細部做法;采取按工種定人、定崗、定質量的“三定”措施,做到一切工作嚴格按規范要求實施。
(2)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各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做好技術交底,并把交底內容傳達到班組,現場跟班檢查,使之貫徹執行,并協調各專業之間的技術質量問題。
(3)組織圖紙會審,對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修正;同時與設計、監理保持經常溝通,確保設計、監理的要求與指令在總包施工及各分包施工中貫徹實施。
(4)組織技術骨干力量對本項目的關鍵技術難題進行科研攻關,進行新工藝、新技術的研究和應用,確保項目順利進行。
(5)組織技術人員解決工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組織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整個項目的施工安全,確保施工安全與質量。
(6)按圖紙編制材料使用計劃,組織加工訂貨翻樣小組,統一管理加工訂貨事項,執行加工訂貨驗收工作,組織有關人員對材料、設備的供貨質量進行監督、驗收、認可,對不合格者堅決退貨,嚴把材料質量關。